码头吊机(如集装箱吊、门座式起重机、岸桥等)是港口货物装卸的核心设备,其作业环境复杂(涉及重物、船舶、人员密集区域),操作风险较高,需严格遵循使用规范以确保安全与效率。以下是码头吊机使用的关键注意事项:
一、作业前的准备与检查
设备状态全面检查
核心部件检查:
吊具系统:检查集装箱吊具的扭锁、伸缩机构是否灵活,钢丝绳/链条有无断丝、磨损(断丝超过10%需更换),吊钩防脱装置是否完好,滑轮转动是否顺畅;
制动系统:测试行车制动(大车、小车移动制动)、起升制动是否灵敏可靠,制动片磨损量是否在允许范围内;
金属结构:检查吊臂、门架、横梁等有无裂纹、变形或焊缝脱落,螺栓连接是否紧固(尤其是受力部位);
液压/电气系统:液压管路有无泄漏,油位、油温是否正常;电缆有无破损,限位开关(如起升高度限位、幅度限位)、紧急停止按钮是否灵敏有效。
安全装置确认:确保警示灯、报警器、风速仪(岸桥需监测风速,通常超过16m/s需停止作业)、摄像头(盲区监控)等功能正常,操作室视野清晰,无遮挡。
环境与场地检查:
确认作业区域无障碍物(如其他设备、堆放物),地面坚实(尤其是轮胎式吊机,避免支腿下陷);
了解天气情况,暴雨、雷电、大雾(能见度低于50米)或强风天气禁止作业;
船舶靠泊稳定后,确认舱口位置、货物堆放情况,避免吊机与船舶碰撞。
人员与操作准备
操作人员需持有效证件(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),严禁无证操作或非本岗人员擅自操作;
作业前召开安全交底会,明确作业内容(如吊装重量、箱型)、指挥信号(使用标准手势、旗语或对讲机,确保信号统一)、危险区域划分;
操作人员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(安全帽、防滑鞋,高空作业需系安全带),操作室禁止放置无关物品,保持整洁。
二、作业过程中的操作规范
起吊与运行基本要求
试吊确认:每次起吊前,将货物吊离地面10-30cm,停顿3-5秒,检查制动是否可靠、吊具是否水平、货物是否稳固,确认无异常后再继续起升。
载荷限制:严格遵守额定起重量限制,禁止超载(可通过力矩限制器监控,超载时设备应自动报警并切断起升动作),禁止斜拉歪吊(避免吊臂受力不均导致变形),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冻结的货物。
平稳操作:起升、下降、变幅(吊臂伸缩/旋转)时速度均匀,避免急停、急加速,防止货物摆动(“荡秋千”现象);旋转吊臂或移动大车、小车时,需确认作业半径内无人、无障碍物,经过人员通道时提前鸣笛警示。
特殊场景作业规范
集装箱装卸:
吊具与集装箱角件精准对接,扭锁完全锁紧后再起吊,避免吊具脱落;
堆箱时确保下层集装箱摆放平稳,上层箱体与下层对齐,禁止偏载堆放(单边超载可能导致整体坍塌)。
船舶舱内作业:
吊机旋转或变幅时,注意吊臂与船舶舱口围、桅杆的安全距离(至少1米);
舱内光线不足时开启照明,通过监控或指挥人员引导,避免吊具碰撞舱壁。
恶劣工况应对:
作业中突遇大风(风速骤升),立即将吊物落地,收回吊臂,锁死大车/小车,切断电源;
暴雨天气需停止作业,将吊机停至锚定位置,防止打滑或被风吹动。
指挥与沟通配合
必须由专人指挥(持证指挥人员),操作人员仅服从指挥信号,若信号模糊或有疑问,应立即停止作业,确认后再操作;
多人指挥时需明确主指挥人员,避免信号冲突;使用对讲机时,保持频道畅通,语言简洁(如“起升”“停止”“左转”)。
三、作业后的收尾与维护
设备停放与复位
作业结束后,将吊具升至安全高度(离地面2米以上),吊臂收回至最小幅度,吊钩升至上限位置,大车/小车停靠在指定锚定区域,拉紧驻车制动,切断总电源。
集装箱吊具需清洁保养,扭锁复位,存放于专用支架上;露天停放的吊机需覆盖防雨布(尤其电气部件),轮胎式吊机需放出支腿,确保车身平稳。
检查与记录
清理作业区域散落的杂物(如钢丝绳碎屑、工具),确认无安全隐患;
记录设备运行情况,包括作业时间、载荷、异常现象(如异响、漏油),发现故障及时报修,禁止带故障作业;
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(如轴承、铰点)、防腐处理(金属结构涂漆),按保养手册完成日常、月度、年度维护。
四、应急与安全禁忌
紧急情况处理
发生吊物坠落、设备失控等险情时,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,疏散周围人员,设置警戒区域,禁止无关人员靠近;
若发生人员受伤,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拨打急救电话,同时保护现场,报告相关部门。
绝对禁止行为
严禁在吊物下方站立、穿行或作业;
严禁用吊机拖拽车辆或其他设备,禁止起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(除非配备专用防爆装置);
严禁在操作室饮食、吸烟,或操作时接打无关电话;
严禁擅自拆卸安全装置(如限位器、报警器),或超负荷强行作业。